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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侨报
新华社巴格达12月24日电(记者白平)据伊拉克国家电视台24日报道,伊拉克国民议会当天投票通过了新的国民议会选举法。
伊拉克国民议会议长穆罕默德·哈布希说,新国民议会选举法的所有条款均已获得批准。新选举法规定,拥有双重国籍人士不得担任国家领导人或政府官员。
新选举法还就各省选区划分及妇女在议会中的名额和席位分配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12月5日,伊拉克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新的最高独立选举委员会法。
自10月起,伊拉克多地爆发示威抗议活动,抗议政府腐败、服务不力及高失业率。伊拉克总统萨利赫10月31日宣布,当局正着手制订新选举法并改组选举委员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他将批准提前举行国民议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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