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1月10日电 据英国《英中时报》报道,根据欧盟2017年发布的《Gender Equality Index: Violence against Women: the most brutal manifestation of gender inequality (针对女性的暴力:性别不平等的最残忍体现)》的调查数据,英国的家暴恶劣度(流行程度、严重程度和曝光程度)高于欧洲平均指数(27.5%)。国家统计署用2015年3月到2017年3月的家暴犯罪记录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在非白人女性中,混血或拥有多族裔身份的女性被家暴的几率最高,而贫困家庭(年收入低于10,000英镑)的女性,被家暴的几率是中产家庭(年收入50,000英镑)的四倍。因此,拥有移民背景,比如拿配偶签的非欧盟籍女性受害者,若无收入也无积蓄,那么情况也许会更糟。
一个家暴受害者的求助之路
《英中时报》记者近日跟踪了一起家暴案。2016年,身家贫寒的杨梅(化名)通过相亲结识了一个英国男人,两人鸿雁传书,靠字典恋爱。2018年初,杨梅拿到配偶签,从中国大陆到英国。然而真正住在一起后,她才发现此男脾气极其暴躁,动辄掀桌打人,经常在她身上留下淤青。此外还限制她的行动自由和上网自由,杨梅想到慈善店工作并学英语,他不允许,只照例给她每月30到40英镑左右的零用钱。
7月16日晚,杨梅老公再次殴打了杨梅,并将一罐盐倒入她的口中,然后切断网线,为了监视她,还卸下了厕所门。次日中午,朋友看到杨梅偷偷发出的求救短信,立刻拨打了999。在警方的协助下,杨梅在17日晚八点左右获救,并于10时左右入住警方安排的旅馆。
18日上午,杨梅在警局指定的华人翻译下录口供。然而口供结束后,警方却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因杨梅被打时身边既无旁观者,也无监控录像,外伤也仅限于“淤青”,所以他们不能逮捕施虐者,也不能出具28天禁令。下午五点左右,杨梅老公无罪释放;与此同时,警方表示不能再为杨梅提供旅馆住宿。
杨梅不敢回家,只好独自徘徊在街头。考虑到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记者帮助她向其当地临时庇护所求助,却了解到避难所的床位非常紧张。此外,杨梅的签证性质亦决定了要有行政部门(警署或医院等)的引荐信,避难所才会考虑接收。
记者因此帮助其向家附近的流浪者收容中心求助,却被告知临时铺位已爆满,只好为她订了一间便宜旅馆。但旅馆再便宜也要40英镑一晚,杨梅没有更多的钱,也不舍得就这样告别一段辛苦经营了近三年的关系,次日便决定先回家。
记者当夜写信给杨梅的家庭医生,嘱咐杨梅在回家之前先去诊所就医。杨梅的家庭医生看完信后,不单为杨梅开具了缓解情绪的药物,还为她做了细致的验伤,并将她的档案转到了Safety Central Network(一个和医院合作紧密的家暴援助机构),同时给当地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Health & Wellbeing Centre)写信,请该中心帮助杨梅。
然而,杨梅从旅馆回来不到两周,就被老公连行李一起扔出了家门。根据英国法律(适用于已婚或注册后的同居伴侣),双方住同一所住房,不管租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除了法院开具的“驱逐令(Court Order)”,没有一方有权驱逐另一方。但若住在自有房里,拥有房产权的一方(通常来说,结婚四年以上,法院才会考虑房产对半)有权要求无产权的一方离开,也就是说,无产权的一方没有绝对的居住权,但无产权的一方,可通过法院取得暂时居住权。
杨梅找不到栖身之处,只好深夜求助警方。在警方的压力下,杨梅老公不情愿地开了门。今年八月初,杨梅再次被打,然而基于同样的原因,杨梅老公再次获无罪释放。在警方安排的旅馆过了一夜之后,杨梅终于决定不再回家,这一次,她直接走进了当地诊所。见杨梅再次被打,家庭医生立即将她送到了一所家暴庇护中心。事实证明,拥有家庭医生的引荐信,比自己盲头乱撞要有效得多。
杨梅在家暴庇护中心住了下来。在避难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杨梅成功地向National legal Service (国民法律服务中心)递交了免费法律援助的申请表。目前,杨梅正在焦急地等待回音。
Cambridge Women’s Aid的法律顾问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法律援助资金严重短缺,排队的人非常多,所以律师在接案前,不得不仔细评估,没有胜算的案子一般不会轻易下手。“不过,请不要轻易放弃希望。”这位顾问说:如果警方认为仅“淤青”不足以向杨梅老公开具28天的“家暴保护禁令”,那么杨梅可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 “禁令”,此类禁令最长可达半年以上,比如Non Molestation Orders(施虐者保证不继续虐待,骚扰受害者),或Occupation Orders(禁令期内,施虐者必须搬离双方住所,在一定地理距离内不能靠近受害人,但这项禁令对没有房产权的受害者来说比较不容易拿到)。
杨梅没有放弃希望。她现在除了等律师,还在学英语,同时在避难所里做所有力所能及的事。她希望案子结束后,如果能留下来就努力找工作,靠自己的力量生活下去。
家暴如何求助?
记者在跟踪调查了多起家暴案例后发现,持配偶签的贫困女性在遭遇家暴时大多不敢报案。一是她们不是挣钱方,能否满足收入门槛并成功续签全靠对方;二是她们没有福利资格,即使想临时避难,也未必马上就能申请到避难所;三是她们害怕被遣返。
虽然内政部的网站申明,持配偶签的家暴受害者,只要被家暴证据确凿,可申请“家暴签证SET(DV)”并获得永居,但《卫报》2018年8月16日的报道却显示,申请该项签证其实非常不易。受近年来打压移民的风潮影响,2012-2016期间,SET(DV)的拒签率猛增两倍多,从2012的12%增至2016年30%。Garden Court North Chambers的出庭律师Lucy Mair说,2015年前,拒签后上诉法院,赢的几率相当高。但2015年后就不一样了,受害者的上诉权被剥夺,不满遣返决定,只能将案子转交给内政部进行“行政复查(administrative review)”),这就意味着走法院途径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艰难。此外,SET(DV)的申请费用亦从2014年的1,093英镑涨到了2018年的2,389英镑,若有孩子,则需另加2,389英镑/每孩——这还是在未请律师的情况下,如果受害者英语不够好或不懂法律,3,000英镑左右的律师费则在所难免。
尽管一切看起来都对持配偶签的贫困女性受害者十分不利,但也非穷途末日。关注少数族裔和女性移民权利的机构Southall Black Sisters 及27个女权组织在1999年争取到了DDV(destitute domestic violence concession)特例, 即持配偶签的贫困家暴受害者,可在SET(DV)申请期间,获得三个月的住房和生活补助,还可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2009年到2012年,DDV营救了近2000名家暴受害者,其中包括12位男性。杨梅就是DDV & SET(DV)的申请者之一。
DDV的设立为持配偶签的贫困家暴受害者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不过,内政部要求“受害者务必在案发后第一时间申请DDV,同时也要申请SET(DV)”。那么受害者该如何申请呢?
按UK Immigration Justice Watch Blog网站2018年1月28日文章《What you need to know to submit a successful application for 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as a victim of domestic violence(如何成功申请家暴永居签证)》的指示,申请DDV & SET(DV)必须要具备:
·被家暴前和伴侣的同居证明 (拥有共同姓名的水电账单,银行卡,房产证或租约等)
·家暴证据(警察或法院的禁令,警方或医生的验伤证明,医生出示的心理创伤报告,家暴庇护中心的声援信件等)
·被家暴前,与伴侣的亲密关系证明(合影,显示双方姓名的旅行票据,亲友信件证明等,以证明不是假结婚或假家暴)
·银行账单(证明受害者无收入和存款,穷困状态属实)
Cambridge Women’s Aid的一位法律顾问告诉记者,心理辅导中心开具的“心理创伤鉴定”,和“外伤验伤报告”同样重要,都是申请DDV & SET(DV)必不可少的证据之一。
法律顾问还表示,在以减少移民数量为指标的大环境里,精神虐待也许很难被签证官视为证据。而一旦遭到身体攻击,比如殴打等,报警后从警方处得到立案号码,验伤证明以及28天禁令(Domestic Violence Protection Orders,即由警方颁发,施虐者28天内不得接近受害人的紧急禁令),就比较不容易被内政部忽视,并将其视为证据。证据有一定的时效性,通常来说越及时,越有效。
因此,家暴受害者最好将能证明亲密关系的文件做详细备份(在正常情况下,它们也是续签和永居需要的文件);在遭遇家暴时,受害者应及时拨打999,寻求警方救援;受害者在“不能肯定自己是否该放弃这段关系”期间,应拨打National Domestic Violence热线,或当地的Victim Support,或Women’s Aid等家暴机构电话,聆听专业人士建议。英文不好的受害者,可拨打伦敦华人资料中心(CIAC)0300 201 1868,该中心设有针对家暴受害者的援助项目。(特约记者 王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