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國際商事仲裁是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的重要一環。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全文四次提及仲裁,特別是在「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方面,更是提出「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制度,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記者了解到,近年來,穗港澳仲裁界合作動作頻頻,助力大灣區打造全球仲裁高地。
穗港澳涉外仲裁律師人才融合發展
廣州仲裁委是1995年《仲裁法》頒布之後全國最早成立的七家仲裁機構之一,涉外案件量連續三年居全國城市仲裁機構首位,案件累計覆蓋的國家和地區達60餘個。近年來,廣州仲裁委圍繞粵港澳大灣區「一點兩地」全新定位,注重智能化、國際化、專業化發展,與港澳仲裁機構積極加強交流合作,攜手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高地。
為推動中國仲裁「走出去」,增強大灣區仲裁影響力,廣州仲裁委從合作平台建設、規則機制銜接、人才交流培養三方面持續發力,一是牽頭組織大灣區仲裁聯盟年度會議與大灣區仲裁「走出去」合作發展論壇等高端國際會議,目前已協同粵港澳大灣區與多家國內外仲裁機構建立多邊仲裁協作機制,有效實現了跨區域優質法律服務資源的鏈接。二是充分發揮「一國兩制三法系」涉外法律服務規則優勢,首創銜接內地及港澳仲裁規則的「3+N」仲裁庭審模式,已同香港調解仲裁中心、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等多家港澳仲裁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現已有新西蘭、新加坡、俄羅斯等國家以及港澳地區多家仲裁機構適用該庭審模式成功處理20餘宗跨國經貿合同糾紛。三是與廣東省律師協會合作探索「律師+仲裁」涉外法律合作新模式,支持港澳律師到內地參加互動式實務培訓,有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涉外仲裁律師人才融合發展。截至今年上半年,廣州仲裁委共聘任港澳籍仲裁員超100名,港澳仲裁員已常態化參與處理境內外商事糾紛處理。
廣州仲裁委負責人表示,作為廣州地區唯一的常設仲裁機構,廣州仲裁委努力將千年商都的文化優勢轉化為仲裁服務競爭的勝勢,堅定全球視野推動仲裁國際化發展,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等國家重大戰略提供有效支撐,維護企業海外利益、國家發展利益,為打造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一流營商環境提供服務保障,為粵港澳大灣區仲裁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