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侨报 讯 (记者 阚枫 梁晓辉)
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国家监察法草案。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截至2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已全部完成组建,为下一步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啥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什么要改革?监察法草案为何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审议?在全国两会启帷之际,小新为你梳理其中脉络。
资料图:2015年10月21日上午,海南省公安厅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受教。洪坚鹏 摄
啥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要了解今年全国人大会议这个重要议程,首先要知道啥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
中共中央提出,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为何要改革?
去年初,时任监察部副部长肖培曾解释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
他说,“目前,党内监督已实现全覆盖,而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范围过窄。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面覆盖,这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
换句话说,改革一方面是为了攥紧反腐拳头,汇聚有效反腐力量,另一方面是扩大监督范围,实现对公权力的监督全覆盖。
资料图:1月31日,天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中新社记者 张道正 摄
监察法草案为何要“上会”?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国家监察法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为何要“上会”?
“监察法对国家机构做出重要调整,对国家权力作出重新配置。”谈到监察法草案上人代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童卫东解读说。
他表示,“这属于国家政治体制基本制度的内容,所以这个法应当由大会来审议通过。”
此外,在草案法律进程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需在人代会上进一步凝聚共识。
譬如,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说,草案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但对报告的具体流程、如由谁报告等未进一步明确。
反腐如何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
反腐如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这成为外界的一大疑问,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道“必答题”。
为此,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监察法草案尤其注意吸纳各方意见,依法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利。
如草案二审稿在之前基础上增加多项相关内容,并保留至今: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监察机关经过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等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现代法治原则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些新增的条款很好地践行了法治原则,有利于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
资料图:2月1日,海南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海南省监察委员会供图 张杰摄
谁来监督监察机关?
反腐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一个根本保证是,谁来监督监察机关?
对此,草案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并明确监察机关通过设立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
童卫东认为,这体现出,监察法是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反腐败,“对于反腐败在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监察委如何组建?
在此之前,北京、山西、浙江开展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从地方试点的情况看,新设监察委,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监委整合了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职能,行使监察权,独立于行政权、司法权。
……
人们关心的是:地方经验能否借鉴,国家监察委将如何组建?
童卫东指出,监察法草案在原来人大下的“一府两院”基础上,要增加“一委”,同时对于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等都作了规定。
尽管如此,监察机构与检察机构的工作如何衔接等,这些还需进一步的讨论和细化,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