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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侨报
本报讯 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 以降低重点国有景区偏高的门票价格,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需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2018年在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要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基本健全以景区正常运营成本为基础,科学、规范、透明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指导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措施。一是合理界定门票定价成本构成;二是创新价格管理方式;三是严格履行定价程序;四是建立门票价格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五是加强景区收支监管;六是规范景区价格行为;七是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监管。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各地区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以5A级国有景区为重点,通过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清理规范门票价格“额外负担”等,在今年“十一”黄金周之前实实在在降低一批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