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会见摩洛哥王储哈桑

23件刘开渠雕塑作品无偿捐赠中国国家画院 含8件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原始雕塑稿

独家视频丨习近平:中巴两国关系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

南方报业与武汉大学签署人才合作协议

《平“语”近人——习近平喜欢的典故》第三季(葡萄牙语版)在巴西主流媒体播出

时政画说丨从大河到大洋

中国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发布时间:   来源: 欧洲侨报
     中新网2月6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

  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中方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协议约定,努力落实好协议相关内容,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促进世界经济增长。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规定的加征税率。该公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所列270个、646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10%调整为5%;第三、四部分所列64个、737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5%调整为2.5%。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  
上一篇:广东国资系统全面支持复工复产预计减免费用30亿元!
下一篇:广东将暂停面对面新生儿访视

首页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http://www.eurochinesedaily.com 欧洲侨报 版权所有